【案情简介】
2017年7月日,刘某夫妇聚集多人在自己的出租屋内聚众赌博抽水,下半夜3点多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,当场缴获赌资26882.6元,刘某等人被刑事拘留。
【委托经过】
刘某父母知道此事后,特地从湖北老家赶到深圳,到本律师事务所,委托律师,要求律师为他辩护。
【办案经过】
律师接受委托后,会见了刘某,约见了公安机关办理刘某案件的办案人,阐明了律师对该案的观点,根据刘某的具体情况,律师为其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。该案到检察院后,律师阅读了案卷材料,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刘某具有从轻、减轻情节的看法,检察机关表示会考虑律师的辩护观点的。
【公诉机关指控】
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某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
【法庭辩论】
律师的观点包括被告人刘某虽然构成开设赌场罪,但是,根据刘某在犯罪过程中的表现,及其他从轻、减轻情节,建议法院对其判处缓刑比较合适。
【法院判决】
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拘役五个月,缓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。
【律师感言】
黄赌毒犯罪,是目前重点的打击对象,很少有判缓刑的,本次缓刑辩护成功,与刘某家庭情况,以及犯罪情节等方面的条件有一定的关系,更重要的是,和辩护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分不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