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情简介】
2017年6月9日,香港人范某受他人指使,到深圳市罗湖区和刘某交易冰毒5千克,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,范某被刑事拘留。
【委托经过】
范某父母知道此事后,特地从香港来到大陆,到本律师事务所,委托律师,要求无论如何也要保住范某的一条命。
【办案经过】
律师接受委托后,会见了范某,约见了公安机关办理范某案件的办案人,阐明了律师对该案的观点,提出了该案是的侦破是公安机关特情引诱和数量的结果。该案到检察院后,律师阅读了案卷材料,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范某具有从轻、减轻情节的看法,检察机关表示会考虑律师的辩护观点的。
【公诉机关指控】
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范某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建议从重处罚。
【法庭辩论】
律师的观点包括被告人范某虽然构成贩卖毒品罪,但是,该案的侦破存在公安机关特情引诱和数量;范某是受他人雇佣帮他人携带毒品的,他只是挣一些跑道费而已,另外,范某在公安机关举报了上家,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处理等辩护观点。
【法院判决】
被告人范某构成贩卖毒品罪,数额特别巨大,判处无期徒刑。
【律师感言】
5千克毒品,判处死刑一般没有悬念,但是,律师抓住了该案是特情引诱的事实,和被告人有其他立功、从轻等情节,成功的将范某从死神的边缘救了回来,这就是律师的职责。